诺德股份花费超五千万回购,调查进行中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2024年10月23日,诺德股份发布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2024年10月23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355.7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8%,成交的最高价格为3.8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3.5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007.57万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诺德股份股份称,2024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2024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7)。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诺德股份称,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之后3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部分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诺德股份或还将面临投资者维权。
9月6日,诺德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董事长陈立志、副董事长许松青、董事会秘书王寒朵于2024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5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6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7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到2024年9月6日期间买入,并且2024年9月6日收盘时持有诺德股份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诺德股份注册资本173726.86万人民币,超过了99%的吉林省同行。$诺德股份(6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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